2012-04-24 師父心靈法語34

《中論》第三品<觀六情品>

是針對六根的認識作用

以眼根能見物體為例

龍樹菩薩以中觀無自性的智慧

破斥說一切有部立眼睛有「見」的自性

也破斥犢子部在眼根背後立「我」為能見者

這裡頭龍樹菩薩運用兩大論證技巧

分別說明如下

一、就刀的鋒利,能切割許多物質

但再怎麼鋒利的刀,都無法切割自己

同理,再怎麼銳利的眼睛,都無法看見眼睛自己

睛睛都無法看見自己了,怎麼可能看見外物呢?

 

二、敵論者以火不能燒毀火自己,卻能燒毀外物

來說明眼睛確實能看見外物

此時龍樹以第二品<觀去來品>的論證方法來破斥敵方

以去為例,未去之時,還沒有去;已去之後,去以完成,也沒有去

已去與未去的中間沒有空隙,無法容納去時,

既無正去之時,哪能成立去的運動

或者說,去時蘊含著去的運動與去的時間兩者,

然而具有自性的去法與去的時間,由於獨立完整,且具排他性

不可以將去法與去的時間融合為去時,這違反了有部成立萬物各有自性的定義

故正去之時,無法成立去的運動

綜合上述,未去、去時、已去中,都無去可得

同理,火能燒與眼能見也都無法成立

邏輯是一樣的

先舉火燒為例,可拆解成未燒、燒時及已燒

根據上述論證,可理解未燒、燒時及已燒中,都無燒法可得

眼能見亦復如是,可拆解成未見、見時及已見

根據上述論證,可理解未見、見時及已見中,都無見法可得

 

所上以來,已可證明有部立眼睛具有「見」的自性

是令人猶豫

因為這等於說眼睛無需依賴眾緣,在任何一種情況下皆能見到東西

然而龍樹再度以無自性的觀點成功說明眼睛的見

尚須所見之對象、距離、光線……等種種眾緣後

方能成立見的行為

故眼睛不能單獨具有見的作用

猶如耳朵不能單獨具有聽的作用、鼻子不能單獨具有聞的作用、舌頭不能單獨具有嚐的作用、身體不能單獨具有觸的作用、意念不能單獨具有想的作用

萬事萬物必定待緣而起

 

這一品若能真了解

那麼就能一反原始佛教修習根律儀的傳統

根律儀是指收攝六根,預防外在欲惡不善漏進行者的心

因而染汙了修行者

現在建立起中觀正見後

了解到:眼睛根本不能單獨具有見的作用,乃至意念不能根本單獨具有想的作用

所以行者將能使六識悠遊自在地馳騁於法界中

卻始終保持無染

此即惠能大師講的般若三昧

關於般若三昧

請見筆者的博士論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