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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24 師父心靈法語34
《中論》第三品<觀六情品>
是針對六根的認識作用
以眼根能見物體為例
龍樹菩薩以中觀無自性的智慧
破斥說一切有部立眼睛有「見」的自性
也破斥犢子部在眼根背後立「我」為能見者
這裡頭龍樹菩薩運用兩大論證技巧
分別說明如下
一、就刀的鋒利,能切割許多物質
但再怎麼鋒利的刀,都無法切割自己
同理,再怎麼銳利的眼睛,都無法看見眼睛自己
睛睛都無法看見自己了,怎麼可能看見外物呢?
二、敵論者以火不能燒毀火自己,卻能燒毀外物
來說明眼睛確實能看見外物
此時龍樹以第二品<觀去來品>的論證方法來破斥敵方
以去為例,未去之時,還沒有去;已去之後,去以完成,也沒有去
已去與未去的中間沒有空隙,無法容納去時,
既無正去之時,哪能成立去的運動
或者說,去時蘊含著去的運動與去的時間兩者,
然而具有自性的去法與去的時間,由於獨立完整,且具排他性
不可以將去法與去的時間融合為去時,這違反了有部成立萬物各有自性的定義
故正去之時,無法成立去的運動
綜合上述,未去、去時、已去中,都無去可得
同理,火能燒與眼能見也都無法成立
邏輯是一樣的
先舉火燒為例,可拆解成未燒、燒時及已燒
根據上述論證,可理解未燒、燒時及已燒中,都無燒法可得
眼能見亦復如是,可拆解成未見、見時及已見
根據上述論證,可理解未見、見時及已見中,都無見法可得
所上以來,已可證明有部立眼睛具有「見」的自性
是令人猶豫
因為這等於說眼睛無需依賴眾緣,在任何一種情況下皆能見到東西
然而龍樹再度以無自性的觀點成功說明眼睛的見
尚須所見之對象、距離、光線……等種種眾緣後
方能成立見的行為
故眼睛不能單獨具有見的作用
猶如耳朵不能單獨具有聽的作用、鼻子不能單獨具有聞的作用、舌頭不能單獨具有嚐的作用、身體不能單獨具有觸的作用、意念不能單獨具有想的作用
萬事萬物必定待緣而起
這一品若能真了解
那麼就能一反原始佛教修習根律儀的傳統
根律儀是指收攝六根,預防外在欲惡不善漏進行者的心
因而染汙了修行者
現在建立起中觀正見後
了解到:眼睛根本不能單獨具有見的作用,乃至意念不能根本單獨具有想的作用
所以行者將能使六識悠遊自在地馳騁於法界中
卻始終保持無染
此即惠能大師講的般若三昧
關於般若三昧
請見筆者的博士論文